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,揭开了一系列“碰瓷”诈骗案。仅半年时间,以陈某甲为核心的诈骗团伙精心编排“交通事故剧本”,流窜浙江、河南、河北、天津实施“碰瓷”诈骗62起,诈骗金额40余万元。7月16日,经浙江省缙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甲等14人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,各并处罚金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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