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在医院照顾完妈妈回到家后,我收到一封律师事务所的信。拆开信封,一张老宅的照片滑了出来,还有一份遗嘱。电话随后响起:“周晴女士,根据江老太太的遗嘱,您和江辰屿先生为房产共同继承人。”“附加条件是,您二位需在未来两周内,共同居住在老宅,整理完毕老人的遗物。否则,房产将自动捐赠给慈善机构。”听到“江辰屿”三个字,我本能地想说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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